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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1-04 06:25    文字:【】【】【
摘要:利澳-利澳平台-利澳登陆官网官网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量及日常生产资金需求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

  利澳-利澳平台-利澳登陆官网官网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量及日常生产资金需求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俊洲,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葆华,199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相关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审计费用。

  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查后,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审计业务资质,审计执业质量能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能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是充分、恰当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且可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

  (3)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中心进行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分析现金管理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先达”)、 济南先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先达”)、 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先达”)、 济南瑞斯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瑞斯邦”),预计在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73,500万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代付、保函、保理、质押等,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以上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273,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40%,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1.5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农药原药、制剂、农药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合成、配制)和销售(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产品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亚磷酸、醇基液体燃料(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氯化钠、醋酸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有毒品;易燃液体(不含剧毒品,成品油,第一类易制毒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批发)(无仓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农药的开发、销售;种子、肥料的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济南先达100%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济南先达资产总额26,510.49万元,负债总额21,532.68万元,净资产4,977.81万元,营业收入38,024.50万元,净利润53.20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原药、中间体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推广服务;检测服务;生物学研究服务;其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范围中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的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代理;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技术、农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济南瑞斯邦100%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济南瑞斯邦资产总额10,409.30万元,负债总额9,452.75万元,净资产956.55万元,营业收入18,642.84万元,净利润277.59万元。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做出的融资规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系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出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间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317.00万元,皆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6% (合并数),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在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办理预约登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等相关规定,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天法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阅,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内容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规模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主要是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规模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该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虽然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会导致公司远期结售汇无法交割而出现损失。

  (四)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一)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成立汇率监控委员会,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监控委员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三)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五)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经认真核实,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合计转增124,245,18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310,612,960股增加至434,858,144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1、本投资项目规划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的判断,后续如农药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将可能对项目运营乃至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本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公司将努力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果公司经营情况、融资政策、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项目的预计投资金额与投资收益均为根据市场情况的预测,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项目预计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5、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要,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000吨烯草酮原药项目的议案》,同意在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5000吨烯草酮原药项目,项目的产品为烯草酮原药及母液,预计投资总额为6,560万元。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农药原药合成、制剂复配;工业自产副产品硫酸铵、氯化钠、醋酸钠、三水醋钠的销售;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为准);本企业自产副产品硫酸铵、氯化钠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全部经营项目中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新建原药车间(年产2500吨烯草酮原药及年产2500吨烯草酮母液)及配套罐区

  5、投资金额:本项目预计总投资6,5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260万元,其他及铺底流动资金1,300万元。

  烯草酮是一种环己烯酮类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油菜、棉花、花生等阔叶田的野燕麦、马唐、狗尾草、牛筋草等禾本科杂草。近年来,大豆田内出现草甘膦抗性禾本科杂草,为烯草酮带来了发展机遇,使其适用作物更加广泛。烯草酮具有自身安全、低残留、高效、低毒性等优势,并已成为新兴的旱田苗后除草剂,表现出很好的选择性和成长性。烯草酮在农户中深受好评,是环己烯酮类除草剂中份额最高的品种。

  随着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烯草酮的销量实现了连年增长,成为了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为了进一步优化产品区域生产布局,同时满足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在本部工厂新建年产5000吨烯草酮原药项目。这一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巩固公司在烯草酮产品领域的产能优势,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1、本投资项目规划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的判断,后续如农药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将可能对项目运营乃至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本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公司将努力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果公司经营情况、融资政策、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项目的预计投资金额与投资收益均为根据市场情况的预测,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项目预计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5、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等相关规定,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脚注信息